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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2023年4月28日10时至5月3日24时,对通行四川境内高速公路的货运车辆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军用运输车辆除外)。禁止危险货物、大件物品运输车辆通行。对确需通过高速公路运输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提前联系公安交警和交通执法部门。转发周知!(记者 兰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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